各项目部、分子公司
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,严肃财经纪律,规范各单位备用金使用管理,决定在年末开展一次备用金清理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按照“应清尽清”的原则,要求清理工作在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。
2.对于前期备用金清理中承诺冲账时间为2020年12月份的,请尽快办理报销审批手续结清备用金借款。如超过冲账时间还没有处理完成,财务部门将按公司要求从2021年1月份开始在本人工资中扣除,直至扣清。
3、对于业务尚未完成的备用金借款,由借款人写明借款事项及预计完成时间,由项目部、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门审核; 对于业务已完成,无法在要求时间内结清的备用金由借款人做出情况说明,并注明清理期限,经项目部、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交财务部门留存。
特此通知
2020年12月15日